2020年11月10日上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申报国家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大连)城市群合作协议》。上海市嘉定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沈华棣,大连市副市长靳国卫出席并签字。
根据协议,嘉定区将积极参与大连牵头组建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并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有关要求,共同开展申报工作。双方将积极推动辖区内核心企业互联合作,构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实现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研发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为国家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核心技术自主可靠、规模化、高性能、低成本的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
该合作协议的签订意义重大,标志着沪连对口合作取得新的突破。沪连对口合作实施以来,两地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多个方面取得实效。特别是在沪连两地交流合作办的大力推动下,在两地政府的积极支持下,双方在产业领域的合作取得重大突破。未来,沪连两地将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为契机,逐步拓展至整个氢能产业发展领域,并积极寻求在产业领域方面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
在此基础上,沪连两地还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及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强调的要求,以沪连合作为依托,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和长江经济带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和交流合作,积极促进东北地区新兴产业与东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形成协同放大效应,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带动下,加快实现东北振兴目标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