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煤监局等四部门日前发通知称,根据国家煤监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江苏煤矿实际,联合印发《江苏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实施方案》。
据了解,江苏省现有煤矿5处,集中分布在徐州市,均为国有煤矿。其中,省属企业有徐州矿务集团张双楼煤矿;中央企业有中煤集团上海大屯能源公司姚桥煤矿、徐庄煤矿、孔庄煤矿、龙东煤矿。
《方案》提出了四项主要任务。
一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方案》要求摸清本辖区煤矿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底数,在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采取以转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为主的方式,有序将劳务派遣用工转为直接用工或实施转岗,推动煤矿企业在2020年底前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严格控制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和用工比例,到2021年底前,将比例控制在从业人员总数10%以内。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鼓励逐步取消夜班作业。督促指导冲击地压煤矿2020年底前实现智能化开采,鼓励煤矿积极推行“四六”工作制等,缩短单班井下作业时间。
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工资待遇。引导逐步提高工资水平,建立健全留人、用人制度措施,优化煤矿技术津贴、补贴的配置使用;加大工资收入向技能型人才、井下一线和艰苦岗位人群倾斜力度;保障停工停产、脱产培训等期间从业人员相关待遇。
四是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人员岗位匹配,逐步实现“入企即入校”。《方案》要求,对招用的煤矿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到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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