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38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等公告。
其中,有37款燃料电池新车型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0年第12批),有45款燃料电池商用车进入《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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