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12月14日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相关文件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新疆将进一步降低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电网电价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新疆主要通过执行国家批复的新的输配电价、实现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同价等方式降低电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表示,此轮电价调整后,新疆电网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水平基本处于全国低位,平均降幅超7%,其中新疆南部地区平均降幅高达20%以上。综合考虑国家降低输配电价的因素,预计每年可减少新疆大工业企业用电成本13亿元以上。
此前,新疆各地电网大工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都不相同,这次调整实现了12个价区大工业目录销售电价同价的目标,实现各地用电公平的同时,降低了大工业企业的用电价格,落实了新疆同网同价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