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从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引入电力需求侧管理概念,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但却并没有能够大范围推广。在电改重启、售电市场逐渐开放之后,需求侧管理实施的迫切性也日渐提高。那么今年夏季的需求侧相应试点,又为我们提供了什么?
需求响应是指在用电高峰时段或系统安全可靠性存在风险时,允许电力用户根据用电价格信号或者激励机制,自愿选择减少或者增加某时段用电负荷。中国在开展需求响应方面经验有限,尤其缺乏市场化机制的实施模式、完善的电价政策体系、企业能源信息化管理系统等。
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2]368号),确定首批试点城市名单为:北京市、江苏省苏州市、河北省唐山市、广东省佛山市(以下简称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实施效果对综合试点工作给予适当奖励,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每千瓦奖励100元。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要求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实施需求响应,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要求试点城市在2015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以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需求响应,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目前,4个多月过去了,各地开展需求响应实践情况如何,取得了什么经验,仍面临什么挑战?
试点情况
2015年夏季,佛山市、江苏省、北京市通过省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实施了需求响应。7月30日上午10时至11时,佛山市实施首次电力需求响应,市经信局及市供电公司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组织响应,33家用户及3家电能服务商(签订协议逾60家)参加了本次需求响应事件,邀约负荷为4万千瓦,实际负荷削减量达到4.2万千瓦。
7月30日下午14时至15时,苏州市首次实施需求响应,24家用户和5家负荷集成商参与响应,总计响应负荷23万千瓦。8月4日14时30分至15时,江苏省实施首次全省范围的电力需求响应,省经信委及省电力公司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邀约了申请需求响应的全部557家用户和8家负荷集成商(签订协议586家),实际参与用户513户和集成商8家,邀约负荷162.74万千瓦,实际减少负荷165.77万千瓦。
8月12日11时至12时,北京市实施了首次全市范围内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市发改委、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组织17家负荷集成商、74家用户参与,提前24小时发布需求,实际削减电力负荷约7万千瓦,并临时组织大用户实施“提前30分钟通知”的需求响应,在12时至13时累计削减负荷近3万千瓦。8月13日北京市再次执行需求响应,削减负荷约6.6万千瓦。
佛山市、江苏省和北京市的需求响应实践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本文归纳出一个项目启动原则、两个潜在重要群体、三处政策量化设计、两项重要辅助措施供未来机制设计参考。
一个项目启动原则
需求响应项目应该是在社会成本效益更佳的情况下的选择,是否实施需求响应项目需要经过科学的社会成本效益评估。降低或转移高峰负荷的需求响应项目,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电源电网投资建设,节省了燃料成本、环境污染治理成本,还可能避免了拉闸限电的社会影响,但也会给企业、社会团体带来经济损失,需要在全面、合理评估需求响应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给予足够的补贴支出。
两个重要参与群体
一个是负荷集成商。负荷集成商大力促进了需求响应潜力挖掘、保障了负荷有效调整,促进了需求响应工作的高效、可靠开展。负荷集成商是将具备需求响应能力的电力用户集中在一起,作为整体参与需求响应,并全方位代理相关商务及监控事宜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用户实现计量改造、电力控制改造、数据采集,挖掘并评估需求响应潜力,制定响应策略,上传下达响应事件或帮助用户执行响应等。负荷集成商的生存与发展不能全部依赖于需求响应工作,可以利用企业用能监测控制系统,提供定制化能源管理服务、设备维护服务、节能服务等增值服务。
另一个是非工空调用户。非工业用户空调负荷的需求响应潜力大,建议利用柔性调控实现精细化控制。非工业与终端用户关系紧密,为了保证场所适宜人群活动,空调制冷的需求较大。通常非工业用户日负荷率较低,用电高峰时段空调负荷占其总负荷比重较大,而且随着温度越高,空调负荷与温度的正相关性越显著,因此非工空调负荷的需求响应潜力较大。同时柔性调控方式使得设备调控可靠性强、负荷削减确定性高,应加大对非工业空调的柔性控制改造和调控。8月5日10时30分至11时,江苏省电力公司实施了全省非工业空调实控演练,共有1072户非工业用户参与,调控负荷达14.18万千瓦,其中柔性调控40户,调控负荷1.2万千瓦。
三处政策量化设计
一是明确算法公式。通过政策文件给出公开透明、精准具体的算法说明,给用户明确的信号,有利于用户执行负荷调整,有利于负荷集成商与用户建立契约关系。江苏省经信委和物价局2015年6月15日印发《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试行)》,准确详细说明了电力需求减少的算法、基线负荷算法等,明确说明了效果评估和补贴核发办法。例如电力需求减少的认定公式是,(实施需求响应时段内基准线用户负荷耗电量-实施需求响应时段内用户负荷实测电量)/实施需求响应时长。
但当前基线负荷确定办法仍需要改进。其优点是让初次参加响应的企业容易理解和自验证,缺点是计算结果可能与企业真实用电需求有偏差。目前基线负荷的确定原则的情况如下。北京市提出的是从需求响应期开始前2天至12天的10天历史负荷数据,剔除其中不具典型的时间(如周末、节假日)补足10天,再从10天里选择日用电负荷最大的5天的平均值作为基准。江苏省提出的是约定需求响应用户在需求响应邀约日前最近5个正常生产工作日,将对应响应时段的负荷曲线作为基线,实时需求响应用户将选择控制前15分钟的负荷点作为基线负荷。但如果负荷逐日增长,基线应该高于之前几天的平均值,如果还是以平均值为基线,用户的部分负荷削减将不被计入响应负荷。从国际上来看,美国加利福尼亚ISO、纽约ISO、新英格兰ISO等调度机构采用线性外推方法,利用需求响应事件前几天的小时负荷值进行线性拟合,按直线规律外推得到基线负荷,美国PJM和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采用回归法,考虑温度等因素的影响。这些算法更准确,值得参考借鉴,但也更复杂,需要对用户进行更多培训,争取到用户的认可和支持,同时也对需求侧管理平台的计算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明确约束条件。通过政策文件明确需求响应组织工作的约束条件,明确用户自愿自由行为的合理化边界,保证了需求响应的有效性和高效率。江苏省对需求响应组织工作的约束条件是,工业企业的约定响应能力应以不影响正常生产能力的前提,且一般为该企业最高负荷的5-20%,需求响应的时间段原则上为10点到15点,其中约定需求响应1天不多于2次,累计不超过2小时,实时需求响应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天,1天不多于2次,1次不超过30分钟。江苏省对参与需求响应用户的要求是,每年度至少参与10次响应,如响应不足10次的,则按照响应次数百分比领取补贴,响应不足5次的按违约处理,不享受补贴。佛山市要求用户在签订协议后的三年内累计响应次数不少于10次(其中 2015 年底前不少于5次)。
三是明确补贴数值。北京市按照响应时间(24小时、4小时、30分钟)签订合同,奖励标准分为三档,分别为80、100、120元/千瓦;江苏对临时需求响应补贴标准是100元/千瓦;佛山市对临时降低负荷的补贴标准是130元/千瓦。但目前缺乏补贴制定的市场化机制,补贴标准的给定难以做到资源优化配置。如果补贴标准偏高,既导致公共财政浪费,又吸引了过多的用户参与申请和筹备,导致一些不必要的资源投入;如果补贴标准偏低,用户申请则达不到所需要的规模。建议当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用户参与意识提升、负荷集成商运营能力提高、市场化激励机制完善后,通过一定的需求侧竞价来确定补贴标准。
两项重要辅助措施
一是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及其移动客户端(APP)。平台为需求响应提供了实时在线监测、执行响应、沟通交互的平台,显著提高数据处理速度和信息交流速度,是组织大量用户完成需求响应的必备信息化基础。根据负荷预测提前一天(或者当天)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及APP上发布需求响应的负荷量、响应时间和基线负荷,向用户邀约,在邀约过程中与用户及负荷集成商进行充分在线沟通;用户和集成商在平台上及时反馈是否参加本次需求响应;执行需求响应时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实时监测、自动记录,并统计响应量及响应时间,判断实施效果。
二是需求响应培训及政策宣讲。培训有利于辅助用户深刻认识需求响应的意义和工作流程,意识到在线精细能源管理必要性,可显著提高用户参与积极性。佛山市经信局与市供电局在全市五区分别举办了面向工业企业的电力需求响应业务培训暨动员会,在禅城区还举办了商业楼宇和酒店专场,累计参加企业达258家。北京市今年先后举办近20场电力用户专项培训会,参加用户近2000家。
上一篇: 李克强: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下一篇: 一带一路│南方电网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