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计划装机规模为7.64GW。
文件强调,各项目单位在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经济可行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储能设施具体配置比例根据电网调度需要、项目年可利用小时数和建设时序而定。项目申请备案时,项目单位需提供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有关文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储能设施配置比例、投产时间等书面承诺。
以下为原文
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万峰电力有限公司,各光伏发电开发企业:
为发展壮大新能源产业,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电网企业开展了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建设送出消纳能力研究,并组织各市(州)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结合项目送出消纳能力、建设选址、项目单位投资能力等进行核实评估,对各市(州)上报项目进行优选,制定了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根据项目成熟程度计划分批下达,第一批计划装机规模为764万千瓦。
请各项目单位据此开展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在配置一定比例储能、经济可行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储能设施具体配置比例根据电网调度需要、项目年可利用小时数和建设时序而定。项目申请备案时,项目单位需提供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等有关文件,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储能设施配置比例、投产时间等书面承诺。
附件: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