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甘肃省新能源消纳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该省将在酒泉市、兰州市、兰州新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的燃煤小锅炉,今后全省不再新建燃煤供暖锅炉。
依据《实施方案》,甘肃省将力争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过30%,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转化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发电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建成兼具甘肃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有关部门将制定出台全省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结合新能源消纳,在现行电价政策支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2017年6月底前,建成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在交通运输、农业、旅游等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应用,做好公共配套充电设施和电采暖模式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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