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布《南方电网公司2018年清洁能源调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南方电网清洁能源调度操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则》),从调度操作层面制定了41条消纳清洁能源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及南方电网公司关于清洁能源消纳的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据悉,这是南方电网首次将清洁能源调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最大限度消纳清洁能源为目标,将清洁能源消纳作为仅次于电网安全的最优先调度约束。
全力消纳清洁能源,是我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卫绿水蓝天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由于各个主体存在不同诉求,清洁能源消纳存在一定矛盾。而清洁能源最终能消纳多少,都需要依靠电力调度来实现。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为6.56亿千瓦,过去5年新增装机规模占全球40%左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均稳居世界第一;南方电网清洁能源发展迅猛,2010~2017年装机及发电量占比年均增长22.6%、18.9%。
南方电网介绍,此次制定的《工作方案》及《操作规则》核心就是解决处理好四类关系,即如何处理清洁能源消纳与电网安全、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国家政策与地方政府要求、调度执行与市场交易这四类关系,明确了以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地方局部利益服从国家整体利益、确保调度纪律得到严格遵守的总体原则,为切实推进南方区域清洁能源生产、消纳明确方向,提供“核心动力”。
《操作规则》明确,要发挥南方电网资源平台作用,根据系统运行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送受电。在通道已用满、火电已按保安全、保供热的最小方式运行情况下,各类清洁能源发电计划安排应以社会福利总体最大化为原则进行安排。《操作规则》明确,要以清洁能源最大化消纳为目标,调整发受电计划,此外,还要从并网管理、检修安排、调峰备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细化措施,进一步深挖清洁能源消纳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