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第二轮征求意见中提出,按省份划定风电和光伏的最低保障利用小时数,在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内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给予全额补贴,保障利用小时数之外的发电量不再获得补贴支持,但发电企业可以获得绿证并且出售获得增量收益,但金额不得超过原先的补贴数额。
7月初,国家重新确定了配额制的思路和与绿证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即保持新能源补贴强度不变,同时引入绿证交易制度。具体而言,新能源运营商可以先通过出售绿证获得收益,收益与原补贴总额之间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足。
2016年2月29日,国家发布《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对各省级行政区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进行了规定,如北京、河北10%,浙江、广东7%等。
2018年3月23日,国家发布《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开始第一轮征求意见。从这一稿来看,不仅增加了全部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的要求,还结合2017年实际情况,提出2018年消纳要求,并对部分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8个省级行政区的要求都有提高,其中青海、湖南、江西、黑龙江、宁夏、安徽、吉林、河南的增幅最大,均超过6个百分点,青海增幅更是高达15.5个百分点。从完成度来看,内蒙古、云南已经提前完成2020年消纳目标,辽宁已完成下调后的消纳目标,但湖南、江西、青海、黑龙江、安徽、河南6个省距离消纳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均超过5个百分点。
在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与2020年目标差距较大的省份,为了鼓励相关企业在本地投资建设光伏、风电项目,可能给予一定地方补贴。假定各地都能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将给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带来巨大市场。但受传统能源影响,包括已经并网的光伏、风电项目,都面临着收益大幅缩水、银行进一步抽贷的可能。
1、根据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统计,截至目前,光伏绿证成交量150个,同时,根据平台统计,每挂牌156.41个风电绿证中就有1个可以实现交易,显然,价格还是购买时的主要考虑因素。此外,有了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托底,新能源企业以低的价格出售绿证,促成交易,完成任务;但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来说大部分补贴资金仍处于拖欠状态,配额制流于形式。最极端的情况,就是无论风电、光伏,其绿证价格只有10-20元,相当于每度电拿到补贴1-2分钱,尚不及当地调整一次工商业电价的幅度。
2、投资企业纷纷转向风电,不仅绿证购买者倾向于选择便宜的风电绿证,业内主要的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中,国电投、中广核的风电累计装机都远超光伏。此外,如果双反等因素不断推高光伏产品价格,增加光伏项目投资成本,很多投资商会倾向于用风电满足(清洁能源)电力需求。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地区风电利用小时数都高于光伏,核准的风电项目依然能进入国家补贴目录。
3、国家出台了《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但仍有各种不合理现象尚未纠偏。
综上,对于即将开始第三轮征求意见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如果没有强制的价格或折扣下限,如果对风电、光伏绿证不采取区别对待,光伏企业将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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