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个项目包括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9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2个信息基础设施项目,3个天然气项目,7个新能源项目,4个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和14个文化产业项目。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的基本思路,我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公私合作等方式参与这些项目的建设营运。
按照规定,39个项目中,对于已开工建设和基本明确投资者的项目,应加快建设运营进程,尽快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要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及营运,有条件的项目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对于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有利于转型升级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其他项目,也要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尤其是民间资本放开。各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共同做好39个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的组织实施、宣传引导、服务咨询,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创新管理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行为,营造公平环境,深入推动相关领域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确保社会资本愿进来、进得来、留得住、可流动。
陕西省首批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