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项目于2014年8月21日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是三峡新能源新疆分公司首次收到风电、光伏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风电及光伏企业电费的及时结算,是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在国家货币政策从紧、各种渠道和形式筹资利率居高的情况下,及时回收补贴电费的经济效益更为明显,新疆分公司将进一步跟进后续补贴电费结算工作。
上一篇: 申能股份8亿收购新能源资产
下一篇: 马鞍山市加快发展以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