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稿中的政策保障参考措施: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还贷期5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大型地面电站还贷期10年,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成立专业公司专攻农业光伏
早在2013年,协鑫就创造了渔光互补模式,并率先在宝应建成了第一个30MW的渔光互补电站。
协鑫新能源总裁张国新介绍,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类分布式电站开发相比于地面电站开发的竞争相对小,弃光风险也小,但投资大,回报低。2014年,协鑫新能源成立了农业专业公司,结合其对地面项目开发运营的经验,在各省市专攻农业光伏项目的开发。并成立农光互补专业研究院,研究储备具有国际水准,高效的农光、渔光、牧光等典型设计方案,并付诸实施。“此次补贴政策出台,验证了公司制定的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类分布式电站并举,中西部均衡发展开发战略的正确和前瞻性。”
根据张国新在1月中旬媒体见面会上透露,2014年,协鑫新能源有超过200MW农光互补项目、100多MW渔光互补项目开工建设,分布在内蒙、宁夏、江苏、海南等地。2015年,快速布局,快速起步的农业光伏开发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项目的投入,确保公司2015年并网2GW的目标。
张国新认为,只要以科学态度去开发每个项目,研究推广科技方案,加上新出台补贴政策,不仅可以保证光伏电站的基本收益,并且不会影响到农牧渔地的使用价值,特别是可以解决就业人员,提高农业收益,一举多得。
“2014年,我们已在农业项目的开发和运营上积累了经验,今年将整合现有资源,快速做大规模,未来辅助新能源形成产业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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