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记者采访济南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济南长清区等地已有几个大型新能源发电项目和社区。早在2013年,山东省有关部门就出台了新能源发电的补贴措施,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1.2元(含税),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及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光伏发电一年能省几十万元
走进燕子山社区居委会,楼前墙壁上40余组太阳能发电板引人注目。据了解,在2013年,济南历下区燕子山社区就成为山东省内首家光伏发电的居民社区,燕子山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光伏发电用于小区的公园路灯、地灯及长廊壁灯,“以前这些公共照明每年都要花很多电费,光伏发电两年多以来,每年都能节省几十万元的电费”。
而在济南长清区孝里镇的山坡上,几台大型发电风车格外惹眼,这是大唐长清风力发电项目的发电设施。据介绍,大唐长清风电项目于2010年底开建,是济南城区首个风力发电项目,投产后年发电量达9347千瓦时,直接并入山东电网。作为“济南陆地风电场第二风电场”,该发电项目将孝里镇的风能充分利用,与目前的燃煤火电厂相比,每年为节约煤约3.19万吨。
自己发电省钱还能享补贴
在自己屋顶安装小型光伏发电设备,可以自发自用,不仅可以节约不少电费,而且每度电还能享受0.47元的补贴。
记者近日拨打国家电网公司的服务热线得知,为鼓励新能源发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用户每发一度电可享受国家补贴0.42元和山东省补贴0.05元,补贴长达20年。如果用户发电量有结余,可上传至电网,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每上传一度电,供电公司将以半年为单位,按照每度电0.42元结算给用户。2013年,山东省有关部门出台的新能源发电的补贴措施,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千瓦1.2元(含税),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及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已在济南得到大力推广,最具代表性的是长清区的风能发电项目、商河县生物发电项目、西营镇光伏发电项目等。其中市中区礼堂、燕子山社区公共照明及南部山区的一些村庄已经开始使用光伏发电。一位使用自家光伏发电设备的市民表示,设备的建设费用近4万元,手机监控系统与设备相连,发电量用电量可以一目了然,剩余的电量可以直接上传到国家电网,还能享受补贴,总体来说实惠又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