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丰新能源沭阳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国丰新能源沭阳有限公司
拟建地:沭阳县贤官镇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51785512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南京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83598967 邮编:210097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沭阳县贤官镇工业园区,具体位于赵集路南侧工业路东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20000平方米。项目建设一台130t/h锅炉、1台30MW发电机组。采用生物质作为燃料。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根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分析其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环境。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问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或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3、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在现场所备的意见簿上。
七、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