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新能源乘用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苏州高新区苏州科技城
建设单位: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工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热应力炉、油漆烘干房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开展全过程环境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