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政办〔2016〕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5日
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计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号)和《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钦政办〔2014〕5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从工程治理、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技术进步、环境准入、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入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明确大气污染年度防控目标任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具体项目,确保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
二、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15年,市环保监测站发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天数共363天,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为91.5%,其中:空气质量达优天数174天,达良天数158天,轻度污染天数25天、占总日报天数的6.9%,中度污染天数6天、占总日报天数的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平均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全市年平均浓度与一氧化碳浓度范围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市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全市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从近两年的监测数据来看,我市二氧化硫全市平均浓度总体稳定,二氧化氮略呈下降趋势,可吸入颗粒物(PM10)较前两年稍有下降,较2013年的63微克/立方米下降7.9%,较2014年的67微克/立方米下降13.4%。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控制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15〕15号)下达给我市减排目标任务要求,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44334吨、3905吨、18268吨、16589吨以内,分别比2014年增加3.0%、削减11.9%、增加4.8%、增加9.7%。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初步减排核查核算,结合我市2015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初步测算,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分别为39559吨、3817吨、17323吨、14243吨,分别比2014年削减8.15%、13.91%、0.62%、5.85%,2015年减排任务完成率分别为245%、122%、239%、356%。
(三)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1.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2014年6月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钦政办〔2014〕54号)、《钦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计划》(钦政办电〔2015〕93号),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 淘汰落后产能。2015年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淘汰1家水泥企业产能40万吨(广西绿宝石集团有限公司4座3.2x10米机立窑)、1家铁合金企业产能4.2万吨(钦州市创大钛业有限公司1250KVA电炉太铁渣4条、1250KVA电路变压器4台、1250KVA电弧炉4台),目前已全部淘汰拆除,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任务。
3.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发电,推动天然气工程建设,努力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展建立“国家稳增长七大工程包”工作,将钦州热电厂热电联产、灵山县55MW生物质气化发电、灵山县城垃圾焚烧发电等一批新能源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编制《钦州市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12-2025)》《钦州市钦南、钦北区燃气专项规划(2014-2030)》。2015年,钦州中燃接气门站、河东分输站等竣工投运;3.5km石化产业园支线、钦南区分输站、石化产业园门站项目完成建设,26.2km钦州港支线、钦州港末站项目正加快建设。二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加快建设,市区建成高等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2个。主城区内已基本覆盖天然气管网。中电投北部湾(广西)热电有限公司2台135吨/小时锅炉已建成,有利于整合利用钦州港区热能资源,实现热电联产。
4. 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能监控。按照“转方式、调结构、促融合、上规模、提质量、增效益”要求,每月坚持做好全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的分析和通报工作,及时掌握各重点用能企业的用能动态。
5. 优化农村能源结构。2015年,我市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700户,旧病池改造300户,开展有机垃圾、桔杆沼气化利用试点2个,完成大型沼气初步设计5个,安装太阳能路灯30盏。
6. 大力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2015年,通过了浦北县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进达工贸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腾飞锌业有限公司、灵山长安化工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钦州市进达工贸有限公司等8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通过了灵山永盛铁合金有限公司、广西钦州恒星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浦北县桂合丝绸有限公司、浦北县桂合丝业有限公司等5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总投资1.11亿元,产生经济效益59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