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协合新能源成功转型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厂装机容量大幅增长,营运电厂发电量亦大幅增长,发电业务收入及利润占比大幅增加。同时继续缩减对外工程谘询、设计、设备成套供应和建设(EPC)业务规模,积极调整发电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减少限电地区装机容量。
2017年业务情况分析
(一)发电业务大幅提升,电厂效率提高、安全生产稳定
1、权益发电量增长,独资风电项目发电量大幅增加
2017 年度,协合新能源权益发电量稳定增长,较去年增长 17.79%。其中,集团独资及控股风电厂发电量较去年大幅增长 310.85%,独资及控股太阳能发电厂主要因出售陕西太阳能电厂导致运营装机容量大幅下降,太阳能发电量下降。本年度,受益于限电缓减及营运效率改善,集团合营及联营电厂权益发电量较去年增长 6.07%。其中,风力发电厂权益发电量较去年增长6.04%;太阳能发电厂权益发电量较去年增长 7.66%。
2、独资电厂发电效率高,合联营电厂显著改善
2017 年度,受益于新增优质风电项目和限电改善及营运效率提升,协合新能源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显著提升,达到 1,921 小时。其中,独资及控股风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2,072 小时,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太阳能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367 小时,其中,独资及控股太阳能电厂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1,313 小时。
2017 年度,协合新能源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机组可利用率持续提升,达到 97.19%,其中独资及控股风电厂机组可利用率为 98.53%;投资持有股权的太阳能发电厂可利用率 98.73%,其中独资及控股太阳能电厂可利用率为98.50%。
2017 年,协合新能源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平均弃风率 9.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投资持有股权的太阳能电厂平均弃光率 7.49%。独资及控股风电项目均位于南方不限电地区,基本不受限电影响。
3、平均上网电价略有下降,独资项目电价维持较高水平
2017 年,受交易电量电价下浮影响,协合新能源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加权平均上网电价轻微下滑,为 0.5582 元/千瓦时(含增值税)。其中,集团独资及控股电厂风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 0.5830 元/千瓦时(含增值税)。
2017 年,协合新能源独资及控股电厂交易电量为 17,129 万千瓦时,佔比为 14.09%,其中, 风电交易电量 6,374 万千瓦时,占独资及控股风电发电量的 8.14%,风电电价平均降幅为人民币0.0275 元/千瓦时;光伏交易电量 10,755 万千瓦时,占独资及控股光伏发电量的 24.89%,光伏电价平均降幅为人民币 0.079 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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