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实施方案》,湖南省发改委按照责任下沉、突出重点、市县统筹的原则,从市州发改委、省直管试点县发改局、中央在湘及省属企业上报的项目中选择了一批“实体经济振兴专项”建设项目,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将符合相关要求的64个项目纳入专项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省财政资金发挥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及《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等规定,现将拟安排的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项目予以公示 (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8年7月24日—26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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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省预算内“实体经济振兴专项” 拟安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