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招标公告显示,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 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新泰市羊流镇境内,项目区域主要为山地、丘陵,根据场区建设条件,本项目拟在可用地范围内利用零星散落分部的空地采用固定式系统进行技改建设,采用多晶硅和单晶硅组件,单块功率255Wp和310Wp;采用组串式和集中式逆变器,技改容量11.6313MWp。本期工程11.6313MWp光伏电量采用4个630KW方阵和9个1MW方阵通过原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升压站,部分组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近接入至原方阵。合同工期为61天,计划于2018年9月1日开工,于2018年11月1日完工且具备并网条件。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三峡新能源新泰一期30MWp光伏发电项目(技改11.6313MW)光伏区的全部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光伏组件除外)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140组(3080块)组件及600组支架以及上述组件所涉及的所有其他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设备、电缆及附属设施)或跨红线或在红线外须拆除,并将所拆除的设备材料用于可用地范围内进行安装。
(2)勘察设计:光伏区的勘察、勘测定界、初步设计及报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设计试桩(平铺区域)、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3)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包括:支架,逆变器,直流柜, 35kV 箱变,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电缆、二次、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技改组件的防雷接地等设备和材料。
(4)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逆变器及箱变基础施工,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按照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及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补偿及协调费用。
(5)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逆变器,直流柜,35kV箱变,通讯柜,电缆,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6)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安装、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也包括该工程的协调费用。
(7)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本期所有设备(包括招标人采购的光伏组件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三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8)项目并网前后升压站及指定11.6313MW方阵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SVG并网性能检测等,并对升压站和11.6313MW方阵设备、系统进行并网联调。
(9)负责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并取得相应报告;负责前往电力公司办理电站并网前相关手续(包括施工图审查手续、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检报告)。
(10)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办理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负责项目环保、电磁辐射办理及验收;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补偿及恢复等费用,负责项目工程防雷、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
(11)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本体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
(12)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及指定11.6313MW方阵区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3)可利用地范围外(含跨红线)的所有设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设备、电缆及附属设施)的拆除,并转移至可利用地范围内进行安装。
(14)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5)技术改造期间不应影响其余部分电站的正常运行,在汇流时尽量减少停电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