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龙头二期、恭城门楼风电项目核准时间分别为2014年9月和2015年12月。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近期印发的《关于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标杆上网电价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治区物价局不再对具体发电项目单独批复上网电价。为赶上上网电价原政策的“末班车”,实现创收增效,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该公司上下克服困难,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开展各项备案手续办理,经过努力争取,富川龙头二期、恭城门楼风电项目两个风电项目上网电价按照2016年全国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61元/千瓦时(含税)执行。
据悉,同比于2018年全国陆上风力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该公司两个风电项目每年将多产生900万元收益,为企业增强盈利能力,实现风电场发电效益最大化注入了一针“强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