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发改价管〔2019〕206
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5〕74号)、《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34号)规定,经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补贴项目和补贴电量进行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16-2017年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补贴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经对纳入第一、二批目录的常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补贴金额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全省新能源发电补贴金额共计625,631,124.43元(具体补贴名单、补贴电量、补贴金额见附件)。
三、省电力公司按本通知要求与发电企业(含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下同)结算补贴资金,对结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馈。2015年底前并网发电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可纳入省级补贴目录,省电力公司可根据实际上网电量结算补贴资金。
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省电力公司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省级新能源发电补贴电量、补贴金额等相关原始资料,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
1.湖北省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6-2017年补贴资金结算表(常规可再生能源)
2.湖北省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6-2017年补贴资金结算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
3.湖北省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2016-2017年补贴资金结算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能源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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