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800MW(H6、H10)
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FD-SB201912D)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800MW(H6、H10)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南通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00MW,其中H6:400MW ,H10:4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 800MW(H6、H10)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800MW(H6、H10)海上风电项目均位于如东县东部的黄沙洋海域,其中H6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50km,厂区海底高程-9至-20m,规划海域面积约66km2,H10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63km,厂区海底高程-14至-22m,规划海域面积约66km2,H6、H10两个海上风电项目各装机容量400MW,风电场配套新建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H6和H10风电场电能汇集于海上换流站后以一回±400kV直流电缆送往陆上换流站。
2.2 建设地点:
江苏如东县东部的黄沙洋海域,即已获核准的如东H6和H10海上风电场。
2.3 建设规模:
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H6、H10两个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分别为400MW。
2.4 交通运输条件:
(1)陆上交通运输条件
南通至风电场工程施工现场可经 S335(通吕线)经通州区至刘浩镇,转 S221(深青线)至风机布置区,线路全长 85km。S335(通吕线)与 S221(深青线)技术等级为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路面宽 12m,最小转弯半径为 60m,最大纵坡 5%。该段公路桥梁荷载设计标准为汽-20 级,挂-100。
(2)航运及港口条件
1)工程区周边的港口码头条件
本工程区附近港口众多,海运、内河航运发达,南通港现已建成生产性泊位 72 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 38 座,5 万吨级以上泊位18座,仓库面积 2700- m2,堆场面积 100000 m2,前沿水深 4~8m。南通港水域由海港水域与内河港水域组成。其中海港水域为洋口港区水域(如东县内)和吕四港区水域(启东市内),河港水域为沿长江河段的长江水域。其中洋口港区位于本工程区南面,紧邻工程区,是与工程建设期间交通运输最为紧密的港区,地处黄海南部海域,位于如东县海岸外辐射沙洲潮汐通道黄沙洋主槽与烂沙洋深槽汇合处。港区陆域包括长沙作业区、环港作业区、小洋口渔港作业区。吕四港区位于工程区西南面启东市内,距工程区约 60km。
2)航运条件
南通市与如东县属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南斗片和通吕片。境内地势平坦,河网纵横,四通八达,水运条件十分优越。如东县内有二级河道 20 条,三级河道 384 条,现有航道 774km,其中干线航道 199.2km。东西向干线航道主要有如泰运河和栟茶运河,可通航运量千吨左右的船队或 400t 左右的单机货船。南北方向干线航道主要有江海河、掘苴河、九洋河和马丰河等,一般通航 200t 左右货船。上述河道,紧邻工程区,且可分别与南通市境内的通启运河、通吕运河相连接,与苏北水运干道通榆运河、通扬运河、京杭大运河相连通,构成四通八达的内河航道网。东可入黄海,南可进长江,西达泰州、扬州直至南京,北上苏北的盐城、淮安等地,内河水运交通运输发达。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
本项目招标采购装机规模800MW、单台机组容量4MW及以上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H6、H10两个项目分别可上浮小于1台单机容量)及配套塔筒,分一个标段招标,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适合海上运行的常温型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相关服务,包括五年质保期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国内技术培训,风电机组调试(含整机和全部系统的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期间交通运维船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吊装工具、专用工具及五年质保期的消耗品、备品备件等。
(2)风电机组:内容包括整套风电机组,含机舱内及塔筒内的主控柜,机组配套升压变、高低压开关柜、变流器,和与主控柜、发电机、变频器、升压变、高低压开关柜之间的所有连接用电线、电缆(或导电轨/桥架)、光(控)缆、及相关电(光)缆辅件,35kV海缆终端及附件(不含塔筒海缆孔密封件)、塔筒内电梯及所有连接附件、塔筒之间及塔筒与基础法兰、机舱之间及与轮毂、叶片连接螺栓等所有紧固件,中央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机组在线状态监测与振动分析系统、盐雾过滤系统、接地系统、自动消防系统等。
(3)塔筒:内容包括整套塔筒及其配套附件,含风机塔筒主体、法兰、塔筒外爬梯、内部平台、电梯配套件、运输支架等的制造、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企业LOGO及风机编号喷涂、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驻场监造、现场技术服务等。
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H6项目装机规模400MW、H10项目装机规模400MW、单台机组容量4MW及以上的前提条件要求(每个项目分别可上浮小于1台单机容量)自行编制方案并报价。整个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布置方案,风机配置及费用,塔筒配置及费用,风机及塔筒运输方案及费用,风机基础载荷优化设计及形式,保证发电量计算,运维方案及费用等,H6和H10两个方案分别单独编制成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本次招标风机机型为1种,且投标机型至少具有设计认证,投标人需承诺在相应投标机型首批机组并网前提供其它相关认证及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型式认证、并网性能测试报告等)。
(3)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800MW(H6、H10)海上风电项目由H6(400MW)和H10(400MW)两个项目组成,两个项目招标范围一致,H6项目公司为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H10项目公司为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投标人须根据两个项目的招标范围和特点分开报价,中标人分别与以上两个项目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
2.6 交货批次和进度:
H6(400MW)项目风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计划交货时间:2020年2月1日开始供货,2021年5月31日完成供货,每月交货进度需均衡,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H10(400MW)项目风电机组计划交货时间:2020年2月1日开始供货,2021年5月31日完成供货,每月交货进度需均衡,且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预拼装基地或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条件:车板或船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的预拼装基地或项目现场,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船)板上将货物卸到预拼装基地。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近五年风电机组制造商应至少具有100MW海上机组投运业绩(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提供相关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获得授权)。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