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能源规〔2019〕828号),省委、省政府《山东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鲁发〔2016〕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准备工作,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坚持市场化方向,有效把握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关于完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2019〕52号)通知要求,现对青岛交运集团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交运温馨巴士有限公司、胶州市中达运输有限公司、青岛畅通公交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青岛)有限公司5家企业所属19处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控处(电力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2-85913137
青岛市第三批集中式电动公交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项目公示名单及电量汇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