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江苏振江新能源表示:一方面,有利于抓住风电和光伏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 丰富产品结构,不断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业务,持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布局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强化产品成本控制, 提高生产能力,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市场资源和盈利空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7月7日,江苏振江新能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震、卜春华夫妇,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震、卜春华夫妇直接持有振江新能源38289642股股份,占振江新能源总股本的29.90%;通过朗维投资间接控制振江新能源6964698股股份,占振江新能源总股本的5.44%。胡震、卜春华夫妇合计控制振江新能源45254340股股份,占振江新能源总股本的35.3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8421420.0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振江新能源的总股本不超过166492820.00股。按发行38421420.00股上限、胡震先生以5000.00万元认购的下限、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7200.00万元测算,发行后胡震先生将增持335851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胡震、卜春华夫妇合计控制振江新能源股份比例下降至29.20%。
据了解,江苏振江新能主营业务为风电设备、光伏设备零部件和紧固件的设计、加工与销售等。报告期内,振江新能源风电、光伏设备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83840.97万元、93944.36 万元、153832.43万元和31219.93万元,占比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9.77%、 51 97.48%、87.97%和 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