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胡杨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8月06日到2020年08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PC总承包胡杨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奎屯市第七师124团9连20公里处,前高公路北侧,距离G30连霍高速24公里,距124团部场区约20公里,项目施工及运输安装条件较好,对外交通较为便利,拟选场址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开阔,海拔高程为550m左右。本项目建设拟采用4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kV汇集站。新建110kV汇集站建设一台100MVA主变,通过一回110kV送出线路接入双河110kV汇集站。本项目容配比按1:1.1,装机容量按照110MWp建设。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第七师124团9连。
2.2招标范围三峡新能源第七师胡杨河市124团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光伏组件由招标人采购)、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0MW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阵列基础施工,箱变基础施工、场区电缆直埋施工,集电线路(地埋),通讯光缆施工、场区场区内外接地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大门施工等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场区围栏施工、厂区内外防洪施工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桩基承载力、桩身结构完整性检测)。110MW光伏方阵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采购除外):光伏组件支架,组串式逆变器,35kV箱变,通讯柜,电缆及电缆头,光缆,场区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货、仓储保管等,投标人所采购的全部设备必须满足当地电网公司要求110MW光伏方阵区所有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及招标人采购的光伏组件设备、基础件和构件等)到货卸车、验货、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工程预留空位封堵、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光伏方阵区并网前方阵区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交接性试验、并网性能检测按照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试运行期升压站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标识警示牌及设备标识标牌。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2020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0年11月30日全部并网。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和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4)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要求:近3年内(以完工证明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50MW及以上独立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100MW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个50MW级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4)其他要求:区外建筑企业进疆从事建筑活动,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作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2:00,13:30~17:30)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 ”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 ”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将电子采购平台中标书款支付成功界面的电子截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zhang_qi13@ctg.com.cn,电子邮件主题须填写“(投标人全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招标代理将标书款电子发票以回复上述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5.电子身份认证投标文件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本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本电子采购平台的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网址:https://ixin.itrus.com.cn/s/sanxia,服务热线电话:010-64134583),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7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工作部(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新能源胡杨河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奎屯市第七师124团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15809912162
电子邮件:zen_jingjing@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0号院1号楼海峡国际大厦3层3068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10-57081324
电子邮件:zhang_qi13@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