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鹤岗500MWP光伏场区设计(北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5674,招标人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龙源黑龙江鹤岗500MWp光伏项目位于鹤岗市兴山区、东山区、兴安区的采煤沉陷区内,根据地理位置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北区为兴山区和东山区,容量为250MWp;南区为兴安区,容量为250MWp。本次招标范围为北区光伏场区的设计服务。拟采用单晶PERC高效双面双玻半片组件(带边框),组件功率≥445W,每串组件串联数量为24块,固定式支架安装,1500V直流系统电压,额定功率≥175kW组串式逆变器以及2500kVA箱变,规划10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光伏项目场区北区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北区光伏场区的场平设计、组件阵列的布置、基础及支架的设计,集电线路的设计、接地的设计、配合场区设备及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等。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场区至升压变)接地等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编制需满足龙源的初步设计格式及深度要求,并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配合场区设备及施工等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包含图纸在内的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4)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提供竣工图8套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2.3其他:
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以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两个光伏项目场区设计业绩,需提供能够反映上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服务范围等内容)。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0年10月18日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