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临西118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为河北省2020年普通光伏电站补贴竞价项目。本项目拟选场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东部东枣园乡、河西镇一带,拟选场址区域临近国道,临靠现有乡村道路,对外交通运输便利。项目建设场地平整,无断层通过,四周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地下无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存在。
本项目规划装机规模118MW,总用地面积预计3000亩,拟采用440Wp及以上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经35kV线路接入本期新建的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线路接至对侧国网汇集站,最终电力接入根据电网接入批复意见确定。
招标范围:
三峡新能源临西118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光伏区、35kV集电电缆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及电网接入端间隔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为建设功能完整的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光伏区、35kV集电电缆线路、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国网汇集站间隔扩建、施工电源(并网后作为电站备用电源)、公网通信线路等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1:1000地形图测绘,升压站1:500地形图测绘、地勘、初步设计报告(含审查)、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地勘、设计、计算书、采购设备图纸文件、竣工图编制;完成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环境与水土保持设计专篇等;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驻场并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等。
(2)光伏方阵区设备和材料、35kV集电电缆线路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支架、逆变器、直流柜;35kV箱式变压器;电池组件;汇流箱,通讯柜,电缆、电缆头等设备和材料;接地相关设备和材料;视频监控及站区采集数据所需的相关设备;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3)光伏方阵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光伏支架基础施工,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含事故油池),光伏场区电缆施工,场区内、外道路施工,场内排水系统,场区及场外防洪及场区大门施工,场区围栏等全部土建工程,以及承担该工程所需的临时占地工作及补偿费用。
(4)光伏方阵区安装工程,包括:支架,光伏组件,箱逆变设备,汇流箱,通讯柜,电缆,接地等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常规试验和特殊性试验)、调试、监造(投标人采购设备)、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运行、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5)35kV集电电缆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缆、电缆头等设备采购、电缆沟道的施工、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电缆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6)110kV升压站设备和材料采购,包括:110kV设备(主变、GIS)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水冷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及远动系统、二次安防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计量设备、机房动力环境监测系统、快频响应装置、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包括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备用电源、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火灾报警系统、安全工器具、办公宿舍厨房家具家电、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和材料,承担本项目所有设备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7)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车库、专门检修库房、危废库、深井及泵房工程、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以及接入到升压站内的公网通信线路施工等。
(8)110kV升压站的电气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包括:主变、SVG、接地变、站用电设备、35kV和110kV设备(GIS)、电缆、消防及给排水、污水处理、环境监测系统和光功率预测系统、二次及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系统设备、计量设备、集中监控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电力生产管理系统、全场防雷接地、升压站变电架构等设备的安装、试验、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9)安装调试工程包括:应承担项目所有设备到货卸车、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监理人四方参加)﹑二次运输就位﹑保管﹑安装﹑调试(包括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北京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及展示、电力生产管理系统)﹑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
(10)110kV外送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送出工程及接入到对侧国网汇集站间隔扩建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监造(投标人采购设备)、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部工作,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并移交投运。
(11)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图审查及地方施工许可(备案)手续;办理职业健康“三同时”编制、评审(备案)及验收手续;办理项目防雷和消防审查及验收;负责安全、水保及环保工程(满足三同时要求,并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负责委托满足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完成建设及运营期生产生活用水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取得审查意见(或批复)、完成取水证等打井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承担建设项目所必要的其他建设手续办理。
(12)用地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场内外道路及送出工程所涉及的永久、临时征租用地手续办理,负责项目用地协调、迁坟、林木砍伐、跨(穿)越等工作,承担相关征租地等费用(光伏场区土地租赁仅承担首年租金);完成项目征租用地协议签署等工作(须由业主作为协议一方);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及房屋产权手续办理(包含委托地方住建部门质量监督及房屋测绘等工作)。
(13)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站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电能质量测试、并网前后所必须的全部试验,包括所有电气设备常规试验和特殊试验、SVG并网性能检测等;承担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检验报告;负责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转商业运营手续、并网手续(包括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通信协议》《高压供电合同》等);以及电网要求的其他并网测试、验收手续。
(14)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以及生产准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器具、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5)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工期要求:计划于2020年11月25日开工,计划2021年3月31日前实现首批方阵并网,2021年5月31日前全部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