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并于10月29日召开座谈会研究调整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
《讨论稿》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将随着发展规模逐年下调,以实现《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风力发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发电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的目标。
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调整为:一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85元/千瓦时、0.82元/千瓦时、0.79元/千瓦时、0.76元/千瓦时和0.72元/千瓦时;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5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2元/千瓦时、0.89元/千瓦时、0.86元/千瓦时、0.83元/千瓦时和0.8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从现价1元/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8元/千瓦时、0.96元/千瓦时、0.94元/千瓦时、0.92元/千瓦时到0.9元/千瓦时。
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业界人士并不愿就“补贴下降”进行评论。在一番采访后,唯有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向《证券日报》记者明确表态,“拟定的下调力度,对于光伏企业来说,并不是个利好消息”。但与此同时,她也坦言,“相比之下,作为企业,我们更关心补贴能否及时发放”。
“十三五”目标
初定1.5亿千瓦
在不久前召开的“2015中国光伏领袖峰会”上,关于光伏产业的“十三五”规划,工信部电子司电子基础处副处长金磊透露,正在制定的“中国制造2025”相关文件以及“十三五”规划将对光伏产业进行重新布局,同时加速推动产业的创新,并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补贴等政策。
近年来,在管理层的大力扶持下,中国光伏市场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578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300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71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已完成“十二五”3500万千瓦的目标。
而一切并未止步,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市场普遍预期“十三五”规划中新能源目标上调基本确定,相关行业的发展目标将比“十二五”规划中展望的数值大幅提升,太阳能发电有望达到1.5亿千瓦,风电2.5亿千瓦-2.8亿千瓦(上调幅度仍存争议)。
同时,根据最新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的太阳能发展目标,国家将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到2020年,光伏装机将达到1亿千瓦左右。
管理层协调
补贴发放问题
“‘十三五’光伏装机目标初定1.5亿千瓦,以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以此目标倒推,‘十三五’期间每年需新增约2000万千瓦左右的光伏装机,大幅高于此前的平均水平。”在钱晶看来,“光伏装机目标上调,都是按照非化石能源占比倒推下的选择。相对于其它新能源模式,光伏发展空间最大”。
但不久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董秀芬处长也曾就光伏于“十三五”其间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归纳:首先,经济性仍然制约光伏发电发展,到2020年用户侧实现平价,但发电侧平价还难以实现;第二,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是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第三,适应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第四,适应光伏规模化发展的配套产业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等。
针对光伏装机快速增长中面临的弃电、补贴、税收等问题。董秀芬表示,能源局也在协调有关部门,针对税收以及补贴资金的来源进行沟通,针对性提出对策,并在未来逐步完善政策。未来还将通过实施重点经济带、重点生态保护区高比例光伏应用,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基地,大型光伏发电基地、适度增加外送型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光伏发电综合治理与“领跑者计划”示范工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工程,光伏扶贫工程等六项重点工程推动光伏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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