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其调整规模如下:
对此,各省市如何落实的呢?
江苏省
《关于调整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5〕1197号
江苏省发改委同意无锡市调减省补规模2.3MW、调减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0MW;其调出的20MW、以及国家能源局国能新能〔2015〕356号文调增我省的200MW,合计220MW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用于调增徐州等9市年度规模。并优先支持各地已纳入2015年度规模且进展快的投资主体申请的项目,优先支持光伏扶贫项目。此外,12月31日前,项目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具备并网条件。2016年1月31日前,项目要全部并网发电。
云南省
云南发改委发布2015年光伏电站控制性建设规模的通知
2015年拟以14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分配各州市控制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甘肃省
关于下达2015年调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次调增我省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专项用于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按照通渭县5万千瓦、清水县3万千瓦、庆阳市2万千瓦分配下达。
河北省
《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
根据2014年后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此前国家能源局调整河北光伏建设规模新增700MW等多个因素,调减7个项目、总机118MW的补贴计划,并对项目进展符合预期的22个项目、总计473MW的装机规模进行调增光伏补贴计划。
新疆
《2015年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15〕1848号
文件明确了四地州各地新增规模指标,其中:阿克苏地区220兆瓦、喀什地区230兆瓦、克州120兆瓦、和田地区130兆瓦。
因此,根据各省现公布的政策数据,整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