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家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全面深化改革放在全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加紧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点改革,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协调,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价格改革迈出坚实步伐。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修订出台了中央定价目录,中央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减,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到7种(类),减少约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减少80%左右,对保留的定价项目清单化,逐项明确具体定价内容和范围。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实现价格并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6个省域电网。大力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阶梯电价已在除西藏、新疆之外的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气价在13个省份的50个城市实施,阶梯水价在26个省份的275个城市实施。
国有企业和重点行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等国企改革系列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将陆续出台。对石油天然气等其他重点行业改革,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