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将在甘肃和内蒙古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意见》提出了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局域电网就近消纳、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权、其他鼓励可再生能源消纳的运行机制等四项试点内容。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反映出国家对解决弃风弃光问题的重视和决心。“‘十三五’期间,国家将重点解决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由装机规模向质量效益、由高补贴向低补贴转变的问题。而解决弃风弃光问题无疑是提高新能源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方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试点首选限电问题突出省区
《意见》提出,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加强电力外送、扩大消纳范围的同时开展就近消纳试点,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能源调峰配合形成局域电网,降低用电成本,形成竞争优势,促使可再生能源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为其他地区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积累经验,实现可再生能源优先调度的机制创新,努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促进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今年前九月,甘肃、新疆弃光现象突出的问题,事实上,内蒙古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弃风、弃光问题。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9月,甘肃、内蒙古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581万千瓦和434万千瓦,位列全国第二和第四位。可见,选择甘肃、内蒙古进行试点,也是因为两省区新能源装机较大且弃风、弃光问题较为突出。
记者并未查阅到截至目前内蒙古弃风弃光的统计数据,但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市今年前三季度风力发电量32578.765万千瓦时,上网电量31970.589万千瓦时,限发电量9605.718万千瓦时,综合弃风率约为22.77%,等效发电小时约1487.6小时,较2014年同期发电量增长5.48%。前三季度,二连浩特市光伏发电量13676.259万千瓦时,等效发电小时约1367.63小时,发电量较2014年同期增长35.27%。事实上,今年四月,内蒙古就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201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5%,到2020年达到20%。其中,2015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限电率分别控制在15%和6%以内。具体额度分配到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完成情况将作为考核电网公司负责人的重要指标。
“内蒙古已经提出了限电率的控制目标,对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政府都起到了强制性约束作用。进行就近消纳的试点,将更进一步推动他们控制目标的实现。”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