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0日透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印发标志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将正式展开。
审计署副审计长陈尘肇在对方案进行解读时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审计试点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
据陈尘肇介绍,根据中央部署和分工,审计署牵头实施此项改革任务,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试点方案。
他说,方案要求紧密结合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围绕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其中,一方面,要揭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并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要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陈尘肇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在审计试点中,应坚持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据陈尘肇介绍,审计试点涉及的重点领域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主要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开展审计试点,进行审计评价,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试点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2015年至2017年分阶段分步骤实施。2015年至2016年的任务是审计署组织实施审计试点,地方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当地审计试点项目,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2017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试点,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自2018年开始,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
陈尘肇说,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并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的审计规范,保障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深入开展,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陈尘肇强调,审计署作为此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将加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统筹规划。
就这项审计试点工作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陈尘肇说,很大程度上要以主管部门的指标体系为基础,审计通过必要的审计手段进行核实,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作出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
陈尘肇认为需要尽快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制度、主体功能区和国土空间开发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积极推进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考核评价体系,为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基础。
根据方案要求,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和林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审计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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