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配套设施发展迎来春天。
国家发改委11月17日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以下简称《指南》),明确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这份《指南》判断,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按照500万辆车、480万个充电桩来粗略估算,到2020年我国电动汽车的车桩比将接近1:1。
《指南》将全国分为电动汽车加快发展地区、示范推广地区和积极促进地区,并针对各个地区提出了细分目标。
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等省份,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治理雾霾的任务又比较重,因而属于加快发展地区。《指南》提出,该地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74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250万个,以满足超过266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与此同时,在这个区域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
然而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容易。今年前三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13.7万辆,同比大涨230%,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却没能跟上。
《指南》指出,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注重车而不注重充电基础设施的问题,有车无桩、有桩无车现象并存。
不仅如此,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难度也不小。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
针对这些难题,文件提出了“整体谋划、系统推进、适度超前”的原则,并将在用地、规划、财税、金融等多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万马股份董事会秘书屠国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充电桩行业目前的困境主要在于充电标准不完善、充电桩建设落地审批流程及手续复杂、充电服务费收取困难等多个方面。
此外,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减少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也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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