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很多县乡制定了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有的还在农村建设了一批工业园区。由于城市居民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有些污染较大、难以在城市生存的企业往往借乡镇招商引资之机,冠冕堂皇地进乡入村,把农村当作“避难所”,入驻乡镇、农村工业园,将污染源从城市转移到农村。
这些企业当然会给工业基础薄弱、财政状况较差的县乡带来一定财富,也会扩大就业。但与此同时,污染企业还会给农村环境和农业发展带来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农民利益将随之受损。
要想改变这一局面,必须做好几方面的工作。其一,要强化环保宣传,提高乡镇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与环境维权意识,坚决抵制污染企业进乡入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个个参与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其二,要建立乡村工业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污染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切实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坚决制止在农村地区建设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其三,要根据区域环境容量和生产力布局,调整优化村镇工业布局,因地制宜地划定工业区,对污染源实行集中控制;对现有企业加强督促检查,进行集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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