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地处汀江干流上游的长汀县新桥镇东红水电站拆除机电设备和厂房,告别了生产发电37年的历史。至此,长汀县首期13座计划退出的水电站,除溪源电站由发电运行转为生态运行、石门电站实行限制运行外(半退),其余11座小水电站拆除机电设备完全退出,全县可恢复生态河道33.8公里,改善生态河道73.5公里,走在全省前列。
长汀县境内河流众多且分属汀江、赣江、闽江三江水系,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17条,水电资源蕴藏量17.9万千瓦,可开发量10.5万千瓦。至2014年底,全县建成投产的水电站共121座,总装机容量94310千瓦。然而,小水电在推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河流自净能力下降、水量减少等水生态安全隐患。
作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县、全省万里生态安全水系建设试点县,今年开始,长汀县积极探索水电站退出机制,计划至2018年前退出50座小水电站。长汀选择引水渠道造成河道断流长度较长、与当地百姓用水矛盾突出的汀江干流上游和涂坊镇内涂坊河为首季水电站退出试点河流。首期13座退出试点水电站按限、转、退三种方式实施:对涂坊河的石门水电站实行限制运行,枯水期一律不发电,水量直接回归河流;涂坊河的溪源电站由发电运行转为生态运行,保证河道生态流量;其余11座电站则实行全退出。
1月23日,汀江干流上游的东坑和江坊两座水电站试点退出。至2月底,两座电站拆除机电设备解除电网,完全退出。
目前,12座退出水电站补偿合同已全部签订,电站业主与电站所在乡镇签订了资产移交协议书,电站设备已拆除。退出电站的引水渠道、拦河坝等相关水利设施维护修复交由所在乡镇管理,由政府提供退出补偿资金。
长汀县水利局农电股股长兰荣财说,12座小水电站退出后,对改善河道生态、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方面作用明显。如涂坊河流域通过退、转、限,退出5座电站,使得昔日干涸的河道水流充沛、清澈,河道中的石头也由黑转白。
此外,水电站退出后,防洪减灾效益也明显增加。拆除拦河坝后,可有效降低洪水位,减少洪灾损失。如今年“5˙19”洪灾重灾区庵杰,通过东坑电站拦河坝体的拆除,该河段洪水位降低了2米,使水电站上游的涵前村燕背自然村及大片农田得以幸免。据估算,在此次洪水中,由于全镇水电站退出,至少减少了200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