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官方网站近日公开发布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新能源汽车的具体鼓励政策尤其引人关注。例如,通知指出“要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记者认为,这些非常有针对性的鼓励措施如果在相关试点城市落实得力,将赋予新能源汽车“超国民待遇”,极大地助力新能源汽车普及,真正推高各方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
2010年,我国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从13个扩大到25个,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合肥、长春等6个城市同时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目前,如果个人消费者在深圳等试点城市购买比亚迪e6这样的纯电动车,除国家给予6万元补贴外,地方将再补贴6万元,总计12万元。
那么按照此次四部委办公厅的鼓励精神,藏在“超国民待遇”中的“隐性补贴”究竟有多高呢?
以上海为例,2011年10月份私车额度拍卖结果显示,牌照拍卖均价超过5.4万元。再以北京为例,去年底少量备案能带“京”字牌照流通的二手车车牌价格曾被炒到七八万元。因此,免摇号一项鼓励措施隐含的补贴如果参照去年底备案流通的二手车牌的价值,肯定也在5万元以上。如果新能源汽车在北京再免尾号限行,一年50多天高峰时段(早7:00至晚8:00)汽车使用权包含的“隐性补贴”将更高。至于停车费、电价和道路通行费中隐含的补贴更是“升值”空间巨大。
综合考量,“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如果在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落实到位,其中的隐性补贴肯定在6万元以上,对消费者形成国家最高补贴6万元、地方最高补贴6万元、地方“隐性补贴”6万元以上的巨大刺激。
其实从国际视角分析,中国有关部委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鼓励正当其时。今年5月,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为了让德国在未来电动汽车市场能居主导地位,政府未来几年内将通过加倍投入研发资金、税务优惠和给使用电动汽车提供“特权”便利三管齐下的措施,助推德国的电动汽车发展计划。一系列刺激政策包括:2015年年底前注册的电动汽车和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低于50克的其他汽车10年内免征机动车税;争取在德国城镇允许电动汽车使用公交车道、甚至为电动车开辟专用车道;争取将来让电动汽车使用者享受专用停车位甚至免费停车。此外,德国政府还考虑允许购买第二辆汽车是电动车的家庭享受与第一辆车共用一个车牌从而只交一份保险的优惠。而根据德国汽车工业协会提供的消息,今年法兰克福车展上,默克尔再次对这些“能够在不开创长期津贴文化的情况下推动德国电力移动发展的激励政策”进行了强调。而日本神奈川县知事也曾经在北京对记者介绍,除了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电动汽车在神奈川县内还可享受停车费半价、高速公路半价的待遇。这都说明在电动汽车产业化初期,各国对电动汽车的“隐形补贴”必不可少也非常重要。
分析本次四部委办公厅发布的通知,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精神之外,最大亮点是突出了相关部委将对地方试点城市进行考核的意味。通知强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已进入新阶段,切实规范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管理,提高示范的水平和质量,是今后试点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年度末,对各试点城市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总结。对未能通过年终考评的试点城市,或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的城市,取消其试点城市资格”。记者认为,这将有助于克服地方落实鼓励不力架空国家政策的毛病。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分析,除了要关注各种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诱惑,充电使用环境、维修保养环境、二手车报废、流通流程等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环节。例如,新能源汽车的三包问题如何解决,电池报废问题如何解决、二手车残值如何等。记者认为,这些也需要得到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如此一来,消费者的“尝鲜”才能更大胆、更放心。
此外,在记者看来,从长远看,对新能源汽车取消限行等保护公民财产使用权的“超国民待遇”其实应当是每辆私家车都应享有的“国民待遇”,只不过新能源汽车可能先享受到罢了。
上一篇: 2015电动车市场即将启动?
下一篇: 沃蓝达电动车已经“烧”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