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消息:东莞将在松山湖和大朗两地的公交车及出租车,试行电动汽车。
东莞市政府近日印发《东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项目工作计划》(下称“工作计划”)的通知,将通过开展电动汽车示范应用,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
新能源车试用于公共交通
东莞为何要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
“工作计划”显示,以轻量化纯电动中巴产业化为突破口,加快培育东莞电动汽车产业链,促进东莞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以LNG公交车推广应用为主要手段,促进东莞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
记者从“工作计划”看到,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将围绕两大类车辆和两大应用领域展开,两类车即:天然气汽车和电动汽车;两大应用领域即: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第一类车辆选择LNG天然气汽车,其应用领域为公共交通;第二类车辆选择电动汽车,分两种车型即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分别在公共交通和出租车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工作计划”称,示范项目资金采用省专项资金启动、东莞财政配套、企业自主融资等多模式筹措,近期以政府支持作为起步,中远期实现运营企业的自我可持续发展。
东莞将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
根据“工作计划”,松山湖管委会和大朗镇,将成为首批参与示范的镇街。其中,在松山湖试运行2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和10辆纯电动小汽车;在大朗试运行15辆轻量化纯电动中巴。此外,还将成立电动出租车公司,在松山湖投放70辆混合动力的电动出租车。
与此同时,将在现有公交车辆中抓紧淘汰一批超标排放严重的黄标车,陆续更新为LNG新能源汽车,并对公交企业购置LNG新能源汽车予以适当的财政补贴。
对纳入示范应用项目的200辆LNG大巴,在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专项资金中,予以每辆4万元的购置补贴。此外,参照全市公交车辆更新淘汰工作方案的补贴标准,由示范应用工作承担镇街(园区)对补贴差额部分另行补贴。
“工作计划”还提出,市政府也将对轻量化纯电动汽车购置补贴。其中,40辆纯电动公交中巴共补贴资金1700万元;10辆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设计、生产等费用共补640万元。70辆混合动力小汽车的购置,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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