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报道:2013年,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通过《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确定兰州等28个城市或区域被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8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兰州市决定先从较易推行的营运性公交车、出租车入手,目前基本确定先期投入60辆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试点运营。
据悉,按照国家相关要求,2013年—2015年,兰州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14年6月,兰州市已建成1座电动汽车充电站——兰州段家滩电动汽车充电站,配置充电机3台、充电桩3台,配套建设配电系统、充电系统、计费系统和监控系统,另建成交流充电桩82台,目前兰州供电公司正在对现有充换电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度,目前兰州市发改委正在牵头编制新能源汽车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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