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记者从山西长治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山西长治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2015年起有所调整。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以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每车每年最高可获8万元运营补助。
现行的山西长治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补助中包括国务院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时产生的补助(简称费改税补助)和成品油价格上涨产生的补助(简称涨价补助)。按照交通运输部相关通知,为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从2015年起,山西长治市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将进行调整,建立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新机制。
根据新政策,2015年至2019年,山西长治市城市公交车油补中的费改税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为基数予以保留;涨价补助以2013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逐步递减,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
同时,中央财政将对完成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地区给予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每车每年最高可补8万元。调整后的长治市城市公交车油补资金采取年初预拨、年度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将采取存量部分年初拨付、增量部分年终清算的方式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