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昆明旅游客运体系运输能力、协调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制定旅游客运运力计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016年2月24日,《昆明市旅游客运运力拟发展计划(征求意见稿)》(下称《发展计划》)举行听证会。来自昆明旅游汽车公司和旅行社等利害关系人、社会普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代表等17名代表参加听证。
根据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去年1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编制<云南省旅游条例>实施后新的年度省际、市际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发展计划的通知》要求,由昆明市旅发委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昆明理工大学共同组织编制《发展计划》。
按照《发展计划》,2016年度昆明运力拟发展总计划为“年度基本计划”与“额外运力配置计划”之和,即2016年计划投放车辆总数280辆—410辆,新增约5760—9600个客座。其中,年度基本计划新增旅游客车223辆—334辆,新增客座数4800—8000个;依据《昆明市道路非定线旅游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步配置不超过20%的额外运力。具体车型将在下一步实际运力发展过程中,充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由旅游客运企业进行自主选择。
同时,2017年、2018年的实际客运运力发展计划方案,将由昆明市旅发委、市运管局依据上述旅游客运需求的预测分析结果,结合旅游行业发展实际与推出市场车辆情况,行程具体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听证代表均认为,《发展计划》政策依据充分,分析现实,计划的制定具有前瞻性、符合行业实际。代表们建议运力的投放,以上限为主或以250辆—350辆较好;并增加中型车的投放数量,不要造成运力过度闲置浪费;同时应结合行业特点,合理安排旅游客运投放的时间,保障黄金周等旅游用车。
针对听证代表“运力如何增加”等提问,决策发言人、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联动执法处处长陈宁说:“运力的增加将结合市场退出情况,采用企业分段招标的方式来投放车辆。同时,投放前,还将对企业进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听证委员、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处处长张静表示,招标时,将会对企业的规模、资质、信誉、等级、运营方案制定情况等进行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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