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分析报告发布会获悉,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需求共计1.84万亿元,与之前预计的1.7万亿元增加了8%。
报告由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和南京大学组成的专家工作组统计、分析、测算、总结完成,是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清洁空气创新中心)在能源基金会的支持下发布的。报告分析了《大气十条》实施的社会经济影响,并指出长三角地区所获的直接效应最大为2782.03亿元,京津冀地区所获的收益仅为35.66亿元,远小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主要是因其淘汰落后产能量较大,其导致的负效应抵消了大部分环保投资拉动的正效应而导致。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性投入、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并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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