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公布。根据方案内容,广西将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总体部署,以柳州、南宁、桂林、贵港等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城市为重点,加快培育发展广西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领域的推广使用。
方案称,到2018年,广西的新能源整车年生产能力将达到20万辆,新能源动力总成年生产能力突破3万套,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年产值100亿元,新能源汽车在全区得到推广应用,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到2020年,广西的新能源整车年生产能力将达到40万辆,新能源动力总成年生产能力突破5万套,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年产值300亿元,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开发、销售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体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广西将扶持一批企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力争在纯电动公交客车、纯电动乘用车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方案还称,2016—2020年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需要完成年新增新能源汽车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的目标任务。广西将力争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补贴资金。此外,广西14个市以目前的汽车保有量为参考依据,将各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南宁需要在2020年时推广24360辆新能源汽车,全广西要在4年内推广87000辆新能源汽车。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的推广,2016—2020年,广西要新增充电站303座,新增充电桩76023个。2016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比例逐年提高。
为了调动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的积极性,广西也推出了补贴政策。方案称,广西消费者购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