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15日,记者参与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召开的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评审会。
201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确立了共计19个城市和21个县入围。承接前一批工作,今年将评选确认60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循环经济与环境评估预测研究中心主任齐建国表示,“十三五”期间,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促进手段不会更多地强调财政支持,“而是要实施更强的规制和引导,从制度上推进企业、居民自觉发展循环经济。”
经济新常态对循环经济效益有影响
据介绍,通过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要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齐建国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是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的“十百千”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设100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但是,在取得经验和成就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在经济新常态下全面发展循环经济也存在一些问题。
齐建国指出,我国之前一直处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但是进入2013年以来,经济发展明显进入了增速阶段性回落的新常态:人口红利消失,使劳动密集度较高的资源再生利用产业面临日益严重的成本上升压力;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结束,过去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资源消耗强度高的重化工产业、房地产业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国际资源性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迷,市场对再生资源的需求增长速度明显降低,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的经济效益越来越低。“很多废旧资源从过去的有价资源变为无价废弃物,循环利用遇到了很大困难。”齐建国如是说。
他以火力发电所产生的粉煤灰举例:“作为制作水泥的添加料,一些地区粉煤灰的最高价格曾经达到200元/吨,但由于房地产等产业发展降速,水泥市场严重供过于求,粉煤灰市场一落千丈,有些火力发电集中的地区,粉煤灰又成为没有市场的废弃物。化工渣、冶金渣等废弃物循环利用也面临类似问题。就连过去市场十分火爆的废钢铁、废塑料等都面临类似局面。”
据记者了解,2007年废钢市场价曾经达到3700元/吨,而目前新生产的建筑螺纹钢只有1900元/吨,部分地区废钢已经降低到500元/吨。
而由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很多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降低,导致地方财政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日益疲软,对资源循环利用的财政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越来越难以落实。齐建国说:“新常态的资源供求关系变化大大降低了循环经济的经济效益,也挫伤了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
废旧资源价格下降和地方财政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扶持能力降低等多种因素结合,使废弃物资源收集困难加大,综合利用效益下降等现象也将会成为未来的新常态,对循环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未来循环经济将走政策引导之路
那么,未来循环经济发展将去向何方?齐建国认为,十八届五中全会在总结过去发展成就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提出要“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协调、绿色都与循环经济紧密相关。“特别是,‘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将生态环境建设和清洁安全发展提高如此重要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他表示,要完成这些任务,发展循环经济是必须的选择。因
此,“十三五”期间,全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并加速推广扩散示范经验,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从五中全会公报中的内容可以看出,下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将会在原来示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向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方向发展。齐建国表示,在国家宏观层面上,将会更加完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将循环经济发展从过去关注废弃物再生和循环利用,转向将循环经济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之中,通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倒逼机制,促使循环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普适模式。“国家对循环经济发展的促进手段不会更多地强调财政支持,而是要实施更强的规制和引导,从制度上推进企业、居民自觉发展循环经济。”
最后,齐建国给出两方面建议:“一方面继续对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支持政策,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提高废弃物排放代价,使资源循环利用成为降低排放代价的途径,间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的比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