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消息:近日,平凉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将在公交、出租、旅游景区等领域率先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带动全市新能源汽车全面推广应用。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从今年到2020年,平凉市的新能源汽车(标准车)分年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800辆到2400辆,而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到3%。同时,积极推广整车租赁、特许经营、充换电便利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纯电动汽车在公务、出租车与商业租赁领域得到大力推广。城市公交行业成为率先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行业,积极实施以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为主的新能源公交车示范项目。通过运营指标安排等方式鼓励现有出租车公司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动纯电动公交车、电动乘用车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示范运营,优化景区空气环境。同时,方案明确党政机关、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当年购买配备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年度更新车辆总量的30%,并逐年提高比例。在环卫、邮政、物流、通勤、公安巡逻、固定区域执勤执法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当年新增或更新配备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财政在支持政策和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汽车消费税等方面也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有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新能源公交客车领域,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