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发布《安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大力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市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应占当年配备更新汽车总量的30%以上;市内各国有企业在采购公务车辆时,应比照上述比例执行。
加大公交、出租、公安巡逻、环卫、物流、邮政等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更新力度,其中,2017-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比例应分别达到当年新增及更新公交车数量的20%、25%、30%以上,力争开通一条纯电动或混合动力公交专线;环卫、物流、邮政领域新能源汽车更新比例应达到当年新增及更新专用车辆的30%以上;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新比例应达到当年新增及更新巡游出租车的10%以上;在制定出台网约车政策文件时,应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先支持,新能源汽车占网约车的存量比例应达到10%以上,更新比例应达到30%以上。
充电设施方面,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安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分散式充电桩2100个。
在国家出台新能源汽车专用号段政策前,对全市范围内新注册的新能源汽车设立专用号段注册登记(不含出租车),对已上牌但未使用专用号段的新能源汽车,可免费更换为专用号段牌照,以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对电动汽车通行给予便利。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位),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免收停车费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