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提出,对购置新车给予补贴,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该政策已开始实施。
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但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租赁的新能源汽车不得享受市级配套补贴。
要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将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达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土地出让条件。
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将在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
在成都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2小时免停车费;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
对涉及行业许可证管理的新能源客运车辆,将优先发放相关许可证;还将对新能源汽车适时实施专用号牌管理;对全市充电服务费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