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投放的公交车(含快速公交),或将全部使用纯电动车辆。2018年10月28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促进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的决定(草案)》进行一审。
这是一项创新举措:以往人大出台的决定,内容大多是宏观的、宣誓性的,而这次人大将要出台的决定,既有宏观的价值取向,又有解决具体问题的条款。这部专项法规性问题的决定,盯紧厦门市的大气污染,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让“清新的蓝”“宜人的绿”成为厦门恒久的品牌和骄傲。这部决定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之后,将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亮点】
决定草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环境保护与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定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形成监管合力。致力推动源头治理,并重点针对厦门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提出应对办法。
移动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当前厦门市空气污染的第一大污染源,决定草案提出除了新增公交车要用电动车外,新投放或更新的出租车、网约车、环卫车也要逐步提高纯电动车辆所占比例。禁止从外地转入不符合本经济特区有关规定的机动车,纯电动车除外。申请从外地转入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排气检测合格后,有关部门才能受理。
机场、港口污染防治决定草案提出,新建码头应规划、设计和建设岸基供电设施。船舶靠港后应优先使用岸电。市政府要制定措施,逐年提高岸电使用率和集装箱拖车中纯电动车辆比例,推动厦门港区通行船舶电动化,逐步更新替代燃油动力船舶。同样的,新建机场停机位也要同步建设地面电源,逐年提高桥电设施等地面电源的使用率和机场内特种车辆中纯电动车辆比例。
废弃物焚烧防治决定草案提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茎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大气污染的废弃物。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此外,决定草案还提出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如果某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应暂停审批新增同种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大气污染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要列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目录,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排放大气污染物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要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要纳入行业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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