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批复同意建设中国上海电动汽车国际示范城市,上海市嘉定区被指定为电动汽车国际示范区。上海由此成为我国首个电动汽车国际示范城市,此举也显示出我国电动汽车已然处在大规模产业化的前夕。
据了解,与传统汽车领域不同,在电动汽车领域,我国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并不明显,而电动汽车也一直被视为我国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最重要的一次契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理事长张小虞断言:以电动汽车为主体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是快速增长的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惟一选择。
困难与机遇并存
在谈到电动车业发展所面临的难题时,张小虞认为,当前,摆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最大的难题,除了技术问题之外,市场和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认识有待提高,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及标准都不完善,极大地制约着电动汽车产业化的脚步。
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与市场化仍面临两大问题。首先,技术没有实现有效突破仍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最大障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荣惠康表示,电动汽车成本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逐步降低,充电电池寿命、充电次数、体积、重量、充电时间、一次充电的行驶里程及电动汽车价格等7方面指标是电动车能否实现产业化的关键。虽然电动汽车具有减少对国外石油依赖和减少排放等优势,但这些都属于外部性效益,短期内企业和消费者并不能直接获益。在技术设施能否跟进、电源能否有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缺乏应有预期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贸然改变技术路线。
其次,企业投入电动汽车研发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薄弱,而由汽车企业自发形成的行业组织力度也不够,需要政府出面组织全行业力量联合攻关。
专家表示,电动汽车要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但机遇也很诱人。在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油电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等三类电动汽车中,纯电动汽车节油率最高、污染最少、与国外技术水平差距最小,因此更符合我国缺少石油而内燃机技术水平不高的现状。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呼吁将纯电动汽车上升为国家战略加以扶植。
按照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动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掌握电动汽车的核心技术,形成有较强竞争力的电动汽车以及关键零部件工业体系,建立有利于电动汽车发展的环境。其主要目标为:2015年电动车保有量达到百万辆级别;电池性能提升,成本降至现在的一半,动力电池产能达到100亿瓦时;建立电动车标准体系,起草100多项标准,重点以小型纯电动汽车技术和充/换点技术标准为代表;新能源车示范运行城市的数量以每年10个的速度增加,2015年达到70个以上;完善基础设施,在示范城市建立2000多个充电站,40万个充电桩。
创新商业模式解决发展瓶颈
专家表示,应全面树立电动汽车是一个新兴产业,需要整体创新的观念,深入开展对创新构架符合中国特色的电动汽车产业化的研究,特别是纯电动汽车商业模式的研究与讨论,科学制定电动汽车产业中整车产业链和能源供给产业链划分的总体方案和配套技术路线,有效帮助电动汽车实现市场竞争力,这对实施国家“十二五”电动汽车产业化发展战略至关重要。
中国电动汽车商业模式及配套技术路线资深研究学者谢子聪表示,要站在“创新一个新兴产业”的全局来思考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问题。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一个新兴产业的系统创新,在没有成熟模式供参考和复制的条件下,不仅需要从该产业的创新商业模式的构架、整车产业链和能源供给产业链的划分、配套技术系统的方案选择、组织实施策略的制定等众多环节周密设计谋划,还需要对产业链上每个产品的生产工艺文件、成品检测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细小方面精心编写。所以,电动汽车创新不仅仅是一个产品的创新,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兴产业的系统创新。
谢子聪认为,各方应共同努力去创新构架一个能够赋予电动汽车商品的特性,让其拥有与传统汽车比拼的市场竞争力的商业模式,从而为电动汽车产业搭建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商业化平台。中国电动汽车商业化的首要任务是,帮助提高电动汽车具备与同类型传统汽车进行竞争的能力,即让电动汽车产品具有销售价格低于传统汽车、使用的方便性等同于传统汽车、能源费性价比优于传统汽车的竞争条件。惟此,才会拥有产业大规模发展的基础;只有电动汽车产品形成较大的市场,才会带动电池的销量,继而有效推动电动汽车产业持续发展。
多方联动实现“弯道超车”
知名汽车评论员贾新光认为,汽车企业要继续完善电动车相关技术,降低成本;电力部门应该解决充电问题;政府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鼓励电动车消费等。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美国与日本走的是首先发展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或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最后才发展纯电动汽车的循序渐进发展路线。但有专家指出,依据现有技术条件,我国完全有可能在美、日发展模式之外另辟蹊径,直接从传统燃油汽车过渡到纯电动汽车,由此实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的率先发展,实现“弯道超车”。
据了解,目前全球关于电动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的商业模式构架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为“整车销售自充电”的商业模式,其构架为整车企业(整车+动力电池)销售+能源供给服务企业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网络并负责运营。第二种为“整车租赁”模式,其构架为整车企业(整车+电池)租赁+能源供给服务企业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网络并负责运营。该商业模式目的是通过一定批量的整车出租使用,积累相关的技术数据,为电动汽车产品的完善提供机会。第三种为“裸车销售、电池租赁、充换兼容”模式,其构架为整车企业(不带电池)裸车销售+能源供给服务企业建设(充电桩+快换站)网络+提供动力电池租赁和电池维护等综合服务。其核心思想是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以裸车销售来帮助电动汽车形成市场竞争力。整车问题由整车企业负责解决,动力电池问题由电池企业和运营企业负责解决,各司其职,各展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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