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7月在《求是》杂志上发表了《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他指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首先必须选择好方向和技术路线,其次对具有战略方向性关键共性技术,要集中资金和研究力量实施重点突破。“正是这一点上,暴露出我国体制上的一些突出问题,各部门、各行业往往不能在国家目标上形成一致和分工合作。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造成的后果“一是无序发展,一些地方热衷于铺摊子,重复投入、重复建设;二是缺乏核心技术,许多领域还处于起步和跟踪模仿外国技术阶段;三是条块分割,科技资源分散,产学研脱节”。
温总理还具体谈到,“新能源汽车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是什么,现在重点发展的混合动力车和电动车是不是最终产品,并不十分明确。混合动力车现在有了一些进展,但技术上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电动车开发刚刚起步,总体上还处于初级探索和跟踪外国技术阶段,主要设备和材料都依靠进口。发展新能源汽车下一步要集中解决哪些问题,包括技术路线问题、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投入问题、政策支持问题,必须尽快明确下来”。
我国汽车产业存在多头管理问题,目前与汽车行业有关的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有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质检总局、商务部、交通部、环保部、公安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国资委、能源部等,各部门职能的差异性导致了对汽车产业管理的不同要求,在有些方面是冲突的,有些方面是重复的。
在汽车产品认证方面,就有工信部“公告管理”、质检总局“强制性认证”、环保总局“环保认证”并存,这方面问题长期存在,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发改委关注的是行业进入审批门槛;科技部关注的是技术路线;工信部关心的是生产和销售;国资委关注的是1000亿元投资;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注的是补贴问题;国家电网在这个事情上也很积极,各地政府也都以为新的发财大机遇到了。
前一段许多媒体就探讨过几个部门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的分歧,而《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怀胎数年,仍然难产,其中就反映出各部门都在争这方面的话语权。我觉得有分歧的存在是正常的,关键是如何协调各部门的政策和行动,在这方面需要从国务院的高度来解决。
在很多国家,新能源汽车政策是以法律的形式发布的,而不是部门规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如美国《2005能源政策法案》、《清洁能源安全法案》等。另一个措施是集中全国各方面力量进行攻关,如由欧盟、各国政府、汽车厂家、消费者组织、工会等共同研究起草了《21世纪欧洲汽车工业竞争力方案》,日本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技术发展战略小组组织日本汽车行业产、研、学方面的专家提出的《日本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报告》等。
有国外研究者指出:中国汽车产业政策实际上只是汽车工业内部的指导性文件,对其他部门没有任何约束作用,也难以指导消费。同样,如果《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以工信部的名义发出,其效力必然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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