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有成功的喜悦也有经历挫折的苦涩,可谓跌宕起伏。寄托中国民族汽车工业实现“弯道超车”梦想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只有正视其发展历程中遇到的坎坷,才能迎来美好的发展前景。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不久前召开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座谈会上表示:“当前,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化正处于十分关键的历史机遇期,国际竞争压力很大,市场需求也很大。希望整车厂商、零部件生产企业、示范城市以及专家学者,协同创新,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共同打造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探索适合中国电动汽车发展的商业模式,同时,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打赢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翻身仗。”
政策护航新能源汽车发展
作为新能源汽车实现大规模市场化的关键一年,2011年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汽车企业都从不同角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是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2011年3月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
2011年,虽然业内最为关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一直未能出台,但相关政策的陆续推出,激发了公众对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憧憬。
2011年2月25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车船税法》第四条中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随后推出的《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明确规定,车船税法第四条所称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2011年7月14日,科技部发布《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被摆在重要位置。该规划提出,全面实施“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实施新能源汽车科技产业化工程。这意味着“纯电驱动”战略目标不变,仍然坚持“三纵三横”的研发布局,其中“三纵”是指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与燃料电池汽车,“三横”是指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和电池及其管理系统。该规划提出,目前的任务是在全面掌握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加快整车系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示范,形成整车及零部件工业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产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系统;重点推进关键零部件技术(电池—电机—电控)、整车集成技术(混合动力—纯电驱动—下一代纯电驱动)和公共平台技术(技术标准法规—基础设施—测试评价技术)的研究与攻关;继续实施“十城千辆”工程,到2015年,突破23个重点技术方向,在30个以上城市进行规模化示范推广、5个以上城市进行新型商业化模式试点应用、电动汽车保有量达100万辆、产值预期超过1000亿元。
同时,《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提出,要发展与电动汽车关系密切的智能电网,特别是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与储能、高密度多点分布式电流并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电网互动协调运行技术、分布式供能、大电网智能分析与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输变电设备智能化等核心技术。
2011年9月8日,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国际化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际化推进七大重点之一。《指导意见》指出,推动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跨国公司;鼓励境外申请专利;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产业联盟和行业中介组织,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走出去”,在海外投资建厂。
2011年11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政策,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
2011年11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十二五”产业技术创新规划》,在其重点项目中对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有了更高的要求。机电耦合装置设计制造技术,先进汽车电子控制技术,高比能先进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的前瞻性研究和新结构、新工艺等应用技术,驱动电机系统与核心材料技术,燃料电池电堆、燃料电池发动机及其关键核心技术等都被列为重点开发项目。
试点城市保质不求量
“初步统计,现在依然有近20个城市正式提出申请加入公共服务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试点。但现在已经批了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原则上不再考虑新的试点城市的审批工作。”2011年9月,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论坛上,科技部相关负责人如此表示。
对于何时再启审批试点工作,该负责人表示,要在25个城市中取得经验以后,再逐步采取适当的方式扩大示范范围。唐山市副市长吴海英表示,发展纯电动汽车已成为共识,由于该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各地纷纷抢占制高点,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发展电动汽车空间资源的浪费,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
回顾2011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试点城市不再扩容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趋于理性的重要标志。2011年11月10日,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和示范产品生产企业均提出更多要求。《通知》的着力点集中在为新能源汽车创造消费环境和加快提升产品品质两方面,最大的亮点是对汽车企业提出更明确的销售底线,并全方位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通知》提出,将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对进入推广目录的产品,定期进行市场销售量核查,对一年内未销售的产品,取消该产品目录;将对目录产品在试点城市的实际运行状态进行抽样测试,如果不达标,相关汽车企业将面临取消产品目录及参与试点的资格。《通知》还要求汽车企业要配备相应的售后服务体系、回收处理体系等。
《通知》强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求2011年年底前各试点城市主动清理已有的相关地方性政策法规,涉及外地产品在招投标、享受地方优惠政策等环节的歧视性政策要予以废止。试点城市要公开发布示范运行产品需求信息,采用招标方式,促进生产企业发挥技术、质量、价格、服务优势,有序参与市场竞争。《通知》特别指出,要加大自主创新产品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实现年度车辆推广目标。
此外,针对充电设施不足现状,《通知》要求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的配比不得低于1∶1,充电网络要覆盖住宅小区、工作场所停车位,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地设置专用停车位及充电桩。而在促进新能源汽车销售方面,《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提升购车、用车及报废多环节的便利性。试点城市政府应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通知》还要求,加强对示范运行的监控和评价。对示范运行车辆、动力电池和配套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状态进行监控,采集、统计和分析运行数据,规范数据档案管理,定期进行技术状态和运行效果评估。与以往不同,此次《通知》对汽车企业提出了更明确的销售底线,并在购买、使用、回收等环节作出全方位的要求,表明政府有关部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决心。《通知》让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前景更加明朗,将促使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走向更加务实。
安全成不能承受之伤
2011年4月11日,杭州市武林路段一辆正在运营的纯电动汽车发生意外自燃事件,此后国内相继发生多起纯电动汽车自燃事件。2011年6月8日,杭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燃事件的鉴定结果:此次事故发生不能认定电池单体设计、制造方面存在质量问题,而是电池成组后不能完全满足车辆使用环境的需求,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电池漏液、绝缘受损以及局部短路的情况,且未能及时发现,在经过多次重复使用以后,隐患显现引发此次事故。业内人士惊呼“这是一场没有责任方的事故”,此类事件使正处于蓬勃发展的纯电动汽车产业蒙上了一层阴影,业内也就此展开关于电动汽车安全问题的大讨论。
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表示,自燃事故只是在新能源汽车创新和示范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挫折,希望公众能够给新技术、新产业一个宽容的环境。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还存在着技术上的难点,需要加大科技研发、坚持技术创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强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安全,2011年8月17日,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发出《关于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工作的函》,要求各试点城市充分认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2011年已经过去,展望201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有怎样的精彩?近日,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陈家昌表示,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必须要有国际视野,要处理好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的关系,2011年及2012年是电动汽车发展关键的两年,要通过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努力掌握核心技术,把需求和能力协调起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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